美国史学家查尔斯•霍默•哈斯金斯(Charles Homer Haskins)在1927年出版的《12世纪文艺复兴》被广泛视为20世纪中世纪史研究领域的经典著作。在19世纪以来欧美学者的研究基础上,哈斯金斯全面深入地考察了发生于11世纪下半叶到13世纪中期的西欧文化复兴运动,从而使“12世纪文艺复兴”成为百年来西方中世纪史研究的重要概念。西方学界对“12世纪文艺复兴”的定义、起止时间和特征的一系列讨论,贯穿了整个20世纪的西方中世纪史研究,且一直延续至今。从整体上看,有关“12世纪文艺复兴”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英语学界,且多围绕哈斯金斯所构建的模式展开。20世纪中期以来,英语学界在教科书中大量使用“12世纪文艺复兴”概念,并编辑出版了一批原始文献和相关研究的读本,使这一概念借高等教育的发展而席卷全球。
“12世纪文艺复兴”研究在20世纪西方学界的演变是中世纪史研究发展的缩影,新视角的引入更成为学术模式转移的重要标志,从史学史角度对“12世纪文艺复兴”研究的演变进行探索仍有较大空间。玛西亚•科利什(Marcia L. Colish)认为,“12世纪文艺复兴”作为一个研究领域已获得独立合法性,对其的研究应超越“反布克哈特主义”的藩篱。雷杜夫•梅尔福(Leidulf Melve)则系统阐释了20世纪中后期的最新研究,指出将中世纪视为“迫害性社会”或“现代社会根基”的两种对立观点,是促进“12世纪文艺复兴”研究模式转移的根本动力。在这两篇文章中,前者更偏重理念反思而疏于讨论具体研究,后者则重在列举成果而缺乏对研究重心转移的宏观把握。有鉴于此,本文试图对哈斯金斯之后西方学界在“12世纪文艺复兴”领域的研究进行梳理,探讨西方学界对哈斯金斯模式的继承与反思,并将宗教文化和“他者”视角的引入作为研究重心转移的标志,以呈现“12世纪文艺复兴”研究在20世纪中后期的演变及这一概念最终走向泛化的过程。
首先,一部分学者从整体上接受哈斯金斯的研究模式,并在其基础上进行拓展。华莱士•弗格森(Wallace Ferguson)指出,哈斯金斯的《12世纪文艺复兴》虽聚焦于拉丁文化,却是对中世纪盛期思想史和精神生活的最佳研究,也是这个领域中影响最大的作品。弗格森强调,此前对中世纪文化复兴的研究,大多将这些现象视作黑暗背景中的一缕光亮,或将之视为后世“真正文艺复兴”的先驱。只有哈斯金斯将“12世纪文艺复兴”描绘为一场广泛的文化运动,并将之与政治、经济、文学艺术等领域紧密结合。哈斯金斯将这场文化发展运动的下限定在1250年左右,他认为此时欧洲基本完成了对古典文化的接受与吸收,而弗格森则将意大利文艺复兴的上限提到了1300年,因为当时的西欧遭遇了“道德、宗教、知识和审美”的危机,并伴随着真实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危机。因此,两次文艺复兴相继成为中世纪文化高峰和关键转型时代的分水岭,共同塑造了现代世界。查尔斯•霍华德•麦基文(Charles Howard McIlwain)也认为,从政治机构和政治理念的革新来看,哈斯金斯所倡导的“12世纪文艺复兴”标志着更具根本性的变化,现代世界的宪政主义也起源于这个时期。
事实上,许多学者对“12世纪文艺复兴”的质疑,主要是惯性地将这一运动与意大利文艺复兴进行对比。诚如斯蒂芬•C. 菲罗多(Stephen C. Ferruolo)所论,倾向于宽泛定义“文艺复兴”的学者重在全面评估“12世纪文艺复兴”运动的创新性,探究其核心人物及其活动的原创性,并强调这些成就的传播程度与持续性。与之相对,那些对“文艺复兴”概念进行狭义解读的学者则更关注古典文化的复兴,并试图分析所谓的古典文化复兴是否遵循其本意,还是按中世纪人自身的文化体系来理解。
最后,由于在基本概念上难以达成共识,一些学者尝试采取新的研究视角。他们延续了从布克哈特到哈斯金斯对“人文主义”要素的关注,但不同于古典化、世俗化的人文主义解读,而更突出中世纪特性。他们认为,布克哈特所谓“世界的发现”和“人的发现”都已经在12世纪出现了。林恩•汤森德•怀特(Lynn Townsend White)指出,12世纪在“发现世界”的过程中涌现了大量技术创新,而这些创新反过来改造了欧洲认知世界的精神结构,促进了“人的发现”。更重要的是,原先指代人性之软弱的humanitas一词从12世纪开始发生词义变化,更强调人类本性的尊严。英国史学家理查德•威廉•萨瑟恩(Richard William Southern)就以“人文主义”为切入点,构建了他所理解的“12世纪文艺复兴”。在萨瑟恩的体系中,“人文主义”被分为两种,狭义的人文主义又称“文学的人文主义”(literary humanism),指基于古典文化的传统学科,如语法、修辞、诗歌、历史,以及道德哲学等;广义的人文主义则称为“科学的人文主义”(scientifichumanism),聚焦人与世界关系的思考,包含逻辑、神学、法学、自然科学和医学等12世纪更具原创性的知识体系。从时间上看,萨瑟恩重点关注11世纪末到12世纪上半叶,强调这一时期理性与权威在各种研究中的地位的变化。从地理范围上来看,萨瑟恩更突出英格兰、西班牙等边缘地区独特的政治变动与学术传统,以揭示这场运动中不同文化区域的地方性色彩。从研究主题上看,萨瑟恩注重中世纪的自然科学思想,认为宇宙观的转变导致了整个社会心态和思考结构的变化。更为重要的是,萨瑟恩将大量神学思想引入中世纪人文主义的阐释体系中,使“12世纪文艺复兴”呈现出更为不同的面貌。宗教文化在哈斯金斯体系中处于边缘位置,却在萨瑟恩的阐释中扮演重要角色,体现了“12世纪文艺复兴”研究的重要进展。
首先,通过对宗教文化的强调,学界进一步摆脱了“12世纪文艺复兴”研究的世俗化框架。在中世纪史研究中,西方学者或多或少带有教派倾向,早期关注中世纪盛期宗教文化的学者多具有天主教背景。出身本笃会的英国中世纪史学家大卫•诺尔斯(David Knowles)在1962年出版的《中世纪思想的演化》中,直接以“11和12世纪的文艺复兴”(The Renaissance of the Eleventh and Twelfth Centuries)为标题,着重从教会思想发展与区域演变的角度阐释了这两个世纪的变化。19世纪以来的学者大多将阿伯拉尔和索尔兹伯里的约翰作为“12世纪文艺复兴”的代表人物,通过强调他们与希腊-罗马古典文化复兴的紧密关系,彰显这一中世纪盛期文化运动的特质。然而,诺尔斯却认为克莱沃的伯尔纳德(Bernard of Clairvaux,约1090-1153年)和马姆斯伯里的威廉(William of Malmesbury,约1080-1143年)更能代表“12世纪文艺复兴”的特性。在诺尔斯看来,前者代表了隐修生活的新趋势,后者则预示着新型历史书写的发展,这两个领域的革新比阿伯拉尔的辩证法或索尔兹伯里的约翰的古典人文主义的影响都更深远。诺尔斯还强调这次“伟大的欧洲文艺复兴”中的跨地域性,指出这一运动始于法国,蔓延到意大利北部和英格兰,逐渐遍及整个西欧,具有鲜明的国际化特征。在诺尔斯所构建的体系中,这一时期的文化发展主要集中在两个地理区域:其一是西欧北部地区,以教士为中心,隐修院学校和主教座堂学校发挥了关键作用,主要学科是哲学和神学;其二是阿尔卑斯山以南地区,带有城市化与世俗化特征,因此医学和法律这两类实用性学科发展最为迅猛。他特别指出,与15世纪的意大利文艺复兴相比,“12世纪文艺复兴”既没有国家政权的支持,又没有教宗、君主或贵族的大规模赞助,完全是一场由教师、思想家和作者自主发起的由下而上展开的超民族、超国家(supra-racial/supra-national)且同质化(homogeneous)的运动。
20世纪七八十年代兴起的后现代思潮特别关注边缘群体及其在主流社会所遭受的欺凌。罗伯特•摩尔(R. I. Moore)率先将12世纪的欧洲描述为一个“迫害性社会”(persecuting society),动摇了长期以来的进步主义叙事模式。摩尔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为什么在这样一个被广泛视为繁荣昌盛的“12世纪文艺复兴”时代,异端、犹太人、麻风病人和同性恋者会遭受如此残酷的对待?摩尔指出,12世纪的宗教革新和文化创新虽然代表了文明进展的某些方面,却也塑造了日益精密化的法律和政府形式,最终呈现为一种更高效且更具规训力的统治模式。以教士为主体的统治精英阶层获取了更高的文化和更精细的统治策略,并将之施加于整个社会,原先促进欧洲各个地区开放与交流的力量转化为迫害性力量。从罗马教廷到大学,从市镇会议到手工业行会,排他型的基督教社会逐渐形成,代表着文化繁荣的神学、经院哲学、教会法和新教义,最终转化为排斥异己,反对异端并对之进行残酷惩罚的标准。摩尔在《第一次欧洲革命》中进一步指出,之所以“12世纪文艺复兴”的概念比“加洛林文艺复兴”等提法得到更多认同,是因为这次文化复兴运动并非由宫廷主导,而是基于整个社会的广泛变迁。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这场运动的精神实质是其代表着社会底层的自由和权利,因为学者们往往严重低估了统治阶层的权力集中和社会治理的网络紧密化。在“迫害性社会”的框架基础上,摩尔认为教会领袖与有知识的教士阶层形成了新的精英阶层,他们与长期享有特权的王侯、骑士相互联合,成了整个变革的推动者和真正受益人。从这个角度来看,“12世纪文艺复兴”不是一场单纯的文化运动,而是中古欧洲社会与统治秩序的重构。
其次,在地理范围拓展的基础上,学者们进一步探讨了“12世纪文艺复兴”的内生动力和外来影响的关系。在哈斯金斯的框架中,西班牙是以法国为中心的拉丁欧洲面向伊斯兰世界的主要窗口,是许多古典知识和思想进入北方的门户。然而,早在10世纪,亚里士多德的作品就在这片多元文化交融之地被大量翻译和注疏,希腊哲学在这里的“重生”远早于欧洲北部。这里丰富的哲学遗产和科学翻译传统超越了哈斯金斯模式的“文艺复兴”的规模,更不能以希腊-罗马古典文化复兴来解释。亚当•J.克斯托(Adam J. Kosto)特别指出,应当将伊比利亚地区视为一个完整的文化体,这里并非西欧文明发展的“殖民地”,也不是阿拉伯学问之原材料“供应商”。这里已经形成了成熟的学术体系,而在大多数学者关于“12世纪文艺复兴”的研究中,伊比利亚地区的学术地位未得到应有重视。此外,学者们还将原先更遭忽视的斯堪的纳维亚和中东欧地区纳入研究视野。但由于传统研究的惯性以及边缘地区文献和学术传承的缺乏,这些研究仍较为粗疏,与“12世纪文艺复兴”的整体模式存在明显断层。
最后,学界不再拘泥于这一术语的界定,更注重研究领域的拓展,使“12世纪文艺复兴”的概念日益泛化。雅克•勒高夫(Jacques Le Goff)对“文艺复兴”概念在历史分期中的演变进行回顾后指出,论证“12世纪文艺复兴”的含义需要从三个角度着手。首先是文艺复兴的本质到底是更强调古典文化的复兴还是更强调时代自身的独特性,是旧事物的再现还是新事物的诞生?其次是文艺复兴涉及的领域,是否只涉及神学、哲学、艺术等上层文化,还是渗透到大众的社会经济生活?最后,12世纪的人们是否明确意识到他们自身正处于一个变革创新的时代。在勒高夫看来,12世纪的文艺复兴既有对古典文化的复兴,更有时代的新创造,在精英文化迅猛发展的同时也渗透到了社会下层,且当时的人们非常清楚他们正处于变革的时代。无论是“加洛林文艺复兴”或“12世纪文艺复兴”,还是“意大利文艺复兴”,都是漫长的中世纪文化所经历的一次次“重生”。
尽管如此,一些学者仍明确反对继续使用“12世纪文艺复兴”这一概念。美国学者斯蒂芬•耶格(C. Stephen Jaeger)认为“12世纪文艺复兴”的提法在史学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如今却阻碍了人们对这一时期文化成就的认识。耶格指出,许多12世纪著名人物的思想实际上是11世纪传统的延续,圣维克多的休、索尔兹伯里的约翰等人也多将自己归于上个时代已经步入衰亡的文化阵营,悲观主义与末世论情绪一直笼罩着12世纪的西欧思想世界。因此,“漫长的11世纪”比“12世纪文艺复兴”更为恰当。约翰•科茨(John D. Cotts)认为“12世纪文艺复兴”的概念不仅缺乏足够的说服力,更背负着过重的历史分期包袱,浓厚的历史目的论无助于揭示这个时代的多样性。科茨分别将1095年和1229年作为“漫长的12世纪”的起止点,认为秩序的重建、焦虑的增多和对新模式的容纳三者之间的互动,共同推动了西欧历史的发展。正如其时间框架所表明的,科茨将十字军东征视为这个时代的核心事件,无论是新型社会经济结构,还是前所未有的宗教生活的革新,乃至欧洲的自我认知,都是在十字军东征的背景下展开的。总体而言,科茨更关注这个时期西欧所面临的多元文化和多重挑战的困境,反对“凯旋式”的文艺复兴叙事框架。在对“12世纪文艺复兴”的负面影响的批评当中,美国学者彼得•戈德曼(Peter Godman)的态度最为严厉。他将“文艺复兴”一词视为“粗暴而顽固的意识形态”,“人文主义”更是“糊弄人的谎话”,认为这些术语化标签的叠加只能阻碍人们认识12世纪真正的历史价值。